中心工作职责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主要职能是: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关投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
的咨询,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委会,管委会下
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服务项目的审核确立、变更
调整,对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督察;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四、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办件中的违规、违纪投诉案件;
五、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心运行方式
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发展方向,实行行政审批与信息网络技术的有机结合,建立以科学管理为内涵、网络平台为基础的运作机制,通过建立管理平台,对窗口单位的审批流程等进行实时管理与监督。政务服务中心严格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 “六公开”;根据审批事项的不同,分别实行“五件”分类管理和“五制”办理制度。“五件”分类管理,就是把审批事项分成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退办件、补办件。“五制办理”,就是根据审批事项性质的不同,分别采取直接办理制、承诺办理制、联合办理制、负责办理制和明确答复制办理。
政务服务中心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基本工作原则,以“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利民便商”为服务宗旨,以“以人为本,以客为尊”为服务理念,服务于社会及全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