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监察局电子公文
沙坪坝区2010年上半年行政审批
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通报
2009年3月,沙坪坝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开工建设,12月开始试运行,2010年4月1日正式运行。现将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成后,在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建服务型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方面效果显著,行政审批时限由以前的平均16个工作日缩短至现在的3.74个工作日。
(一)部门及项目纳入情况
全区纳入监察系统的部门32个,已纳入系统的审批项目数266项,占应纳入项目数的84.7%。
(二)审批项目受理和办结情况
2009年12月―2010年6月业务受理25669件,办结25440件,按时办结率99.85%,提前办结率98.14%。业务量比重较大的部门有:区质监局7597件、区交委3445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79件、区工商分局2721件、区公安分局2444件、区财政局1927件。业务量比重较小的部门有:区文广新局12件、区房管局11件、区国土分局11件、区民政局8件、区教委4件。
(三)预警及红黄牌情况
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半年以来,对21个部门共计发出258次预警,33次黄牌,5次红牌。(详细情况见附表1)
(四)行政审批项目收费情况
2009年12月―2010年6月累计收费103.36万元。
(五)各部门行政审批绩效得分情况(详细情况见附表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预警和红黄牌较多。系统运行半年以来,有21个部门发生296次行政审批时限违规情况。其原因如下:
第一,技术原因。如区工商分局的数据由于涉及市局专网与我区监察系统的数据传输,数据传输不及时造成预警及红黄牌。
第二,试运行期间(2009年12月-2010年3月)个别部门不够重视,累计时限违规次数较多。由于系统在试运行期间的数据不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有的部门在系统试运行期间预警非常多,在正式运行后便大幅减少。如区环保局在试运行期间有59次预警,正式运行后只有8次预警。
第三,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工作不够细致。如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在4月7日没有及时处理相关业务致使系统在4月8日对区国税局连续发出11次预警。
第四,其它原因。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43次预警,是由于当时停电,工作人员无法及时处理相关业务造成的。
(二)即办件项目比重过低。截止6月,即办件2107件,占业务总量的8.28%。目前,区行政大厅内有7个部门设立即办件业务,涉及审批项目仅11项,占电子监察项目总量的4.14%,尚有25个部门未设立即办件业务。审批项目即办量少是造成企业群众办事不便的重要因素。其主要原因是部分单位没有依法对进驻大厅窗口人员进行授权,导致部分能够即到即办的审批项目不能及时马上办理,降低了行政审批效率,增加了审批相对人办事成本。
(三)审批项目未全部纳入。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等5个部门共计48项行政审批项目尚未纳入监察系统。(详细情况见附表3)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运行,大幅提高了行政审批工作效率,规范了审批业务流程,消除了手工审批的诸多弊端,有效预防了审批领域的不正之风,是对传统审批方式的改革创新,为机关效能建设和执行力建设提供了监督检查平台。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系统建设责任书要求,认真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作好系统运行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系统功能。
(二)完善措施,提高效率。各部门单位在行政审批工作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沙坪坝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各项规定,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接)责任制、书面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全程代理制、“一站式”办公制、岗位责任制、效能考评制、责任追究制,完善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建设,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改革,总结推广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工作经验,加强审批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特别是对民生工程项目,要切实改善审批服务质量,压缩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主动提供代理服务、预约服务,畅通审批绿色通道,加大即办件比重,确保民生工程快速高效推进。
(三)协调配合,夯实基础。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外,各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必须全部进入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已经全部纳入的,要继续保持和巩固。部分项目未纳入的,要采取二次录入或做接口的办法及时纳入。涉及审批职能调整划转的,要按照区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要求尽快纳入。对于国家级专网和市级专网部门,要主动与市级主管部门和市纪委电子监察系统衔接、协调,条件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暂时未纳入的,要制定接入计划。力争在2010年底前全部接入电子监察系统,为实现市、区两级网络“两横两纵”功能打好基础。
(四)加强督查,整改提高。要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随时掌握了解各部门单位接件、办件、退件和审批办事效率情况。对零办件、办件数量较少、退件较多以及二次录入不及时的单位,认真进行核查,查明问题原因,跟踪督促各部门单位通过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流程办件,杜绝行政审批“体外循环”现象发生。出现预警、黄牌、红牌的部门单位,要查明审批事项、问题环节、责任人员,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五)科学考核,落实奖惩。要认真执行沙坪坝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五项制度”,落实行政审批绩效测评电子监察办法,坚持《电子监察专报》制度,每月定期对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工作进行测评通报。及时总结测评工作经验,完善行政审批绩效测评制度,调整绩效测评指标体系,将审批授权落实情况作为测评加分内容。建立健全绩效测评月、季度台帐,将全年测评结果作为对部门单位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的重要依据。对组织人事管理关系不在我区的部门单位,实行上下联动,及时向市纪委“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工作办公室、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测评考核结果。经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每年表彰一批行政审批工作先进单位,并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表1:
预警和红黄牌统计表
(2009年12月―2010年6月)
|
序号 |
部门名称 |
预警 |
黄牌 |
红牌 |
|
1 |
区环保局 |
67 |
16 |
0 |
|
2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43 |
0 |
0 |
|
3 |
区工商分局 |
40 |
2 |
5 |
|
4 |
区城乡建委 |
17 |
0 |
0 |
|
5 |
区地税局 |
17 |
4 |
0 |
|
6 |
区公安分局 |
12 |
0 |
0 |
|
7 |
区国税局 |
11 |
0 |
0 |
|
8 |
区旅游林业局 |
10 |
0 |
0 |
|
9 |
区消防支队 |
9 |
7 |
0 |
|
10 |
区食药监分局 |
8 |
0 |
0 |
|
11 |
区农水局 |
5 |
0 |
0 |
|
12 |
区文广新局 |
3 |
0 |
0 |
|
13 |
区发改委 |
3 |
1 |
0 |
|
14 |
区房管局 |
4 |
2 |
0 |
|
15 |
区商委 |
2 |
0 |
0 |
|
16 |
区卫生局 |
2 |
0 |
0 |
|
17 |
区安监局 |
2 |
0 |
0 |
|
18 |
区商圈委 |
1 |
0 |
0 |
|
19 |
区计生委 |
1 |
0 |
0 |
|
20 |
区民防办公室 |
1 |
0 |
0 |
|
21 |
区司法局 |
0 |
1 |
0 |
|
|
总计 |
258 |
33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