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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提升电子监察系统试运行成效
继1月28日召开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简称系统)建设现场办公会后,3月10日下午,区行政效能监察室和大厅管委办再次联合召开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试运行工作推进会。小结通报系统试运行三个月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逐一核实9个部门未完全纳入审批和监察系统的原因。为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确保4月1日起系统正式运行后对各部门的考核,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阚吉林强调:一是各部门应该纳入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有保密和特殊要求的除外),确实不能纳入的,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二是各部门应加强对系统审批办理情况的自查,对出现红、黄牌及退件情况,需认真分析原因并逐一进行整改;三是区纪委效能监察室与大厅管委办应加强与市纪委及各区县行政大厅的沟通,了解市属部门项目进驻情况,加快与市级部门系统接口连接步伐。